市财政局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市级财政投资评审项目工程造价评审咨询服务社会中介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注册条件及需上传资料符合以下注册条件且前期未注册的中介机构,(二)注册时需上传的资料1.营业执照(原件复印并加盖公章),以及公告发布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中介机构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证明(一级注册造价师不少于3人:土建专业最少二人、安装专业最少一人,及二级注册造价师若干人)(原件复印并加盖公章),4.公告发布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由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原件复印并加盖公章),5.响应现场服务时间不超过24个小时的承诺函(加盖公章、原件扫描,7.遵守注册单位所在地现行或今后出台的财政投资评审相关规章制度的承诺函(加盖公章、原件扫描,9.提供财政投资评审中介机构注册报名表(附件6),市财政局按照注册要求条件对中介机构网上提交的注册资料进行审核,三、注意事项1.前期注册审核通过并参与承接市级财政投资评审业务的中介机构不得重复注册,2.前期注册审核通过但未参与承接市级财政投资评审业务的中介机构无需重复注册,3.在2022年7月25日以后至本公告发布之前已经申请注册的中介机构无需重复注册,但需按本公告要求的注册条件补充资料,0795-3199685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响应现场服务时间承诺函4.具有良好社会信誉承诺函5.遵守相关规章制度的承诺函6.投资评审中介机构注册报名表附件下载:附件1-6正式文件:宜春市财政局关于市级财政投资评审项目工程造价评审咨询服务社会中介机构入驻的报告宜春市财政局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