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并组织申报,(二)凡申报补贴资金的项目,同一项目实施主体(有利益关联的业主)一年内只能享受一次财政补助资金(不含贴息及定额补贴),实施方案的内容应包括实施地点、具体建设内容、建设期限、资金投入概算及来源情况、财政资金支持环节、绩效目标、带贫机制、组织实施和保障措施等内容,实施主体享受财政资金补助项目任务量、补助环节、补助标准和补助金额必须明确并细化量化,(九)凡申报竞争立项项目补贴资金30万元及以上的,按照《关于调整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方案有关内容的通知》(秀山农改办〔2020〕9号)要求,种苗、管护等定额补贴方式支持农业产业发展的资金不纳入股权化改革,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产业发展的资金不纳入股权化改革,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申报补贴资金小于30万元,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与其他农业经营业主合作申报项目自筹资金比例不得低于财政补助资金额度的30%,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接项目实施股权化改革的(企业及合作社持股65%,农业企业自筹资金不低于持股财政资金的70%,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筹资金不低于持股财政资金的50%,项目申报材料电子件(电子件及扫描件)报送县农业农村委相关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