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垂直管理单位:《西安市临潼区稳增长促发展惠企政策奖补十二条(试行)》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2023年7月6日西安市临潼区稳增长促发展惠企政策奖补十二条(试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由区财政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科工商务局、区财政局)二、对首次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由区财政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科工商务局、区财政局)三、对首次获得市级认定的“小型微型创业创新基地”,(责任单位:区科工商务局、区财政局)四、对首次认定的市级大数据企业,由区财政给予一次性1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科工商务局、区财政局)五、对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责任单位:区科工商务局、区财政局)七、对首次获评国家、省、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单位,(责任单位:区科工商务局、区财政局)九、对首次获得市委军民融合办军品资格认证的军民融合企业,(责任单位:区科工商务局、区财政局)十、对首次纳入限上商贸企业数据库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电子商务等企业,(责任单位:区科工商务局、区财政局)十一、对首次进入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名录库的企业,(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财政局)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之前我区制定的相关经济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