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经信企服〔2023〕113号文件有效性:有效各区(县、市)经信局,各管委会经信部门,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宁波市推进管理创新提升行动计划(2021-2025)》要求,加强企业管理创新提升工作的服务支撑,充分发挥管理创新专家的创新引领作用,经本人自荐、有关单位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确定宁波市企业管理创新导师(第二批),纳入管理咨询专家库,有效期5年,现将名单予以公布,希望列入名单的专家不断提升自身服务能力,积极参与企业管理创新工作,为提升我市企业经营管理水平贡献力量,附件:宁波市企业管理创新导师名单(第二批).doc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