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浙江博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按照程序向我局申请对文号为温龙公(状)行罚决字〔2018〕50650号的不良信息进行信用修复,经审查,符合修复条件,拟同意对该不良信息予以修复,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现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2022年3月16日至2022年3月22日),接受公众监督,公示期间我局接受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将对所收到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电话:85880106地址: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永宁西路518号邮编:325000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区分局202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