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我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留黔就业创业,省人民政府制定了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的实施办法,一、拓宽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一)鼓励用人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对企业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在年度招聘计划中安排不低于50%的就业岗位面向高校毕业生定向招聘,2023年全省高校科研助理招聘不低于2600人、全省高职院校“订单班”毕业生就业15000人,鼓励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积极参加职业资格评价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2023年全省计划募集不少于16000个就业见习岗位,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归集机制,深入实施“职引黔程点亮未来”公共就业服务系列活动、“企业进校园计划”,(十五)实施未就业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引导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人员通过参加社会工作师考试晋升职称,督促用人单位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书,取消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章环节,取消高校毕业生离校后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报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