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范围及评价审计内容(一)年度绩效评价,年度绩效评价范围为2021年市重大科技创新项目37项、2022年市重大科技创新项目38项,审计抽查范围为2020-2022年省重大创新工程在研部分项目、2021-2022年市科技创新专项在研部分项目,按项目任务书约定拨付项目合作单位资金情况,(7月6日-7月12日)项目主管部门组织项目承担单位准备相关资料,请结合项目任务书约定指标如实填报,(7月13日-7月18日)项目主管部门开展绩效核查,逐一形成项目绩效评价意见,实地考察部分项目,(7月19日-7月20日)项目主管部门完成绩效核查工作后,对限期整改的项目提出整改要求与整改时限,审计依据按照计划类别资金管理办法及省级财政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使用负面清单规定执行,将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项目继续执行、分期拨付经费比例的依据,将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项目滚动支持、持续支持的依据,作为后续项目申报、立项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