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自主申请,区人社局、区财政局组织考察,拟认定江西省汉创惠民商务管理有限公司为渝水区创业孵化基地,根据新余市渝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余市渝水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渝水区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字〔2020〕71号)要求,现对以上申请认定的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即日始一周内,即2023年7月5日至2023年7月11日,凡对上述企业申报有异议者,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区人社局就业股反映,联系人:施佳馨,联系电话0790-7201087,渝水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