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17〕102号)、《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返乡创业工程促进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黄政办发〔2018〕15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才聚荆楚”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44号)文件精神,2023年第二批一次性创业补贴共有32人申报,经对申报资料及入户审查后29人符合申领要求(其中:1人为就业困难人员、4人为五年内高校毕业生、8人为退伍军人、16人为返乡创业人员),根据鄂政办发〔2021〕44号文件精神: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经营6个月以上且带动就业2人及以上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上述初创组织在登记注册1年内、招用人员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2万元,法人张可为是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公司招用6人其中5人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现应给予5000元补贴,以上现予以公示7天(2023年7月4日至2023年7月10日),联系电话:0713-2912310附件:2023年创业补贴公示第二批.xlsx麻城市劳动就业管理局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