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农业设施确权登记公示根据《关于印发<南通市农业设施所有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通农规〔2023〕2号)文件要求,经农业设施所有权人自愿申请、村委会初审,镇级复审,市级终审,现将审核通过农业设施确权登记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07月04日至07月10日,如存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与我局联系,联系人:倪春兰,联系电话:0513-87199970附件:如皋市农业设施确权登记审核通过名单如皋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07月04日附件:序号农业设施所有权人设施位置设施名称发证面积(平方米)备注1如皋市湖浏土地农地农业合作社如皋市搬经镇胡刘社区二十组仓库509.692江苏如通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如皋市搬经镇中心居二十八组惠民路2号仓库119.96菌菇大棚4910.21门卫室29.71设备间75.283如皋市秀宏家庭农场如皋市搬经镇高明庄社区十五组加工坊27.43设备间115.36设备间26.84设备间316.89鸡棚11090.32鸡棚21130.28仓库1131.21鸡棚3944.77仓库250.99仓库3369.54南通伴西生态养殖有限公司如皋市搬经镇卢庄村一组仓储区138.81办公区224.53仓储区2629.49设备间4.9养殖区1851.77养殖区2864.25孕育区873.5消毒室35.68养殖区31428.52晾粪场11537.78晾粪场23083.74仓储区3305.15解剖室14.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