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要求,鼓励开展全程托管服务,2023年度中央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拟安排我市项目建设资金65万元,服务面积0.65万亩,社会化服务主体应具备的条件:一是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三是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其他能力,五是对开展服务农机具安装农业用北斗终端的服务主体优先承接项目,根据以上条件,请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抓紧调查落实,于7月10日前将推荐上报《福安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报送到市农业农村局农经股,择优推选条件较好的3-6家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开展项目建设,附件:福安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福安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7月4日附件福安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年月日承接主体名称地址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电话机手数(个)机械类型、数量申请内容年月日乡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意见年月日乡镇意见年月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