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大型工业软件智能设计与仿真、制造执行系统、企业管理系统、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等高端工业软件,3.申报企业研制开发的仅限于自用的软件和用户定制的非通用软件、获得过我省首版次支持或认定的产品不属于认定范围,(二)一般条件1.申报主体上年度软件业务收入不低于500万元或软件研发人员不低于30人,且应具备以下软件相关资质之一:拥有省级及以上认定的软件工程技术中心等软件领域研发机构、平台,通过CSMM/CMM/CMMI3以上(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DCMM(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模型)、CCRC(信息安全服务认证)、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标准)、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标准)等资质认证之一,(三)其他情况申报产品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的或被省部级以上列为重点项目、优选项目的,(三)申报单位证明材料,专精特新、单项冠军、瞪羚、独角兽企业等证明材料,信用报告等单位信用情况证明材料、加盖税务部门印章的年度纳税申报表等软件业务收入证明材料、社保缴纳情况等软件研发人员证明材料,(四)申报软件证明材料,包括:申报产品定价说明以及产品研发费用支出核算表、销售额证明材料(销售合同、发票)、第三方测试认定报告、软件产品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书)等知识产权证明材料、查新报告和其他能够证明产品技术创新性、先进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证明材料,包括发明专利、获设区市以上奖项证明材料、被设区市以上列为重点项目或优先选项目证明材料等佐证材料,基于国产软硬件生态体系的申报软件产品,需提供产品通过第三方兼容性测试的相关证明材料,联系电话:0546-8090230邮箱:dykfqjfj@dy.shandong.cn附件:1.山东省首版次高端软件认定申报书.docx2.山东省首版次高端软件汇总表.xls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部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