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治州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运用,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助企纾困,根据《贵州省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助办法》(黔知发〔2023〕1号)相关规定,现就开展2023年贵州省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资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资助范围(一)符合《贵州省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助办法》(黔知发〔2023〕1号)第4条、第5条等有关规定,(二)企业于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完成本息还清、达到解除质押条件的专利、商标质押贷款,可以申请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资助,(三)银行机构于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完成发放一年期以上专利、商标质押贷款,可以申请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风险资助,二、企业申报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资助需提交以下材料(一)贵州省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资助申请表(附件1);(二)企业的主体资格印证材料;(三)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专利权质押登记注销通知书、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书的复印件;(四)与银行金融机构签订的专利权或商标权质押合同、贷(借)款合同等印证资料;(五)收到银行贷款、偿还银行贷款本金的印证材料;三、银行机构申请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风险资助需提交以下材料(一)贵州省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风险资助申请表(附件2,一个借款单位填写一份申请表,并附上相关印证材料);(二)银行机构及借款单位的主体资格印证材料;(三)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书的复印件;(四)与借款单位签订的专利权或商标权质押合同、贷(借)款合同等印证资料;(五)向借款单位发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印证材料,四、申报时间和要求(一)申报单位要认真填写申请表格,如实提供申请材料,将申请材料一并装订成册,并在申请表相应位置签字盖章,未按要求提供的申请材料,视为申请材料不合格,将不予审核,(二)申请材料于2023年7月7日前提交到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可邮寄),并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附件3),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收到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资助申请材料整理汇总,于2023年7月13日前提交省知识产权局,(三)省知识产权局对符合条件的资助申请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附件:1.贵州省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资助申请表2.贵州省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风险资助申请表3.省、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邮寄地址及联系信息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