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县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于2023年6月21日在磐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anan.gov.cn/art/2023/6/21/art_1229420615_4098163.html)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结果予以反馈,经过7个工作日的公示期,截至7月3日,我单位共计收到0条反馈意见,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磐安县安文街道龙山路1号磐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邮编:322300,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834856821@qq.com联系人:傅慧珍联系电话:0579-84655006磐安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