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钦州港、崇左片区管理委员会: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广西自贸试验区)高质量建设,鼓励、支持各地区、各部门、参与制度创新,二、评选范围(一)以国务院发函等方式推广的改革试点经验、全国自贸试验区最佳实践案例,(二)广西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和最佳实践案例、经国家部委备案或认可的制度创新案例,含申报制度创新成果基本情况、制度创新成果合规性说明、申报单位及联合申报单位意见等,企业、社会团体、专业协会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申报材料须经本单位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要分别盖章,请申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向自贸办(自治区商务厅)报送3份纸质版,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其中,七、截止时间2023年7月14日,原则上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