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根据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市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渝财农〔2021〕123号)、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市级农业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22〕19号)精神,现就申报南川区2022年智慧农业四大行动推广应用项目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主体区内开展农业生产经营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三、建设内容按照农业生产智能化、经营网络化、管理数据化和服务在线化四大行动要求,促进智慧农业技术在农业生产管理、加工流通、市场销售、安全追溯等关键环节的融合应用,2022年计划实施智慧农业四大行动推广应用项目2个,每个项目须按照《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方案》(渝农改办〔2016〕1号)、《关于调整〈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方案〉有关内容的通知》(渝农改办〔2020〕1号)相关规定执行,同一年度同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相同)不能重复享受财政补助资金,各项目申报主体将项目实施方案递交到相应受理单位,项目实施方案的内容应包括实施地点、具体建设内容、建设期限、资金投入概算及来源情况、财政资金支持环节、组织实施和保障措施等内容,实施主体享受财政资金补助项目任务量、补助环节、补助标准和补助金额必须明确并细化量化,将上报公文、项目汇总表、实施方案、评审材料、申报公告、项目公示等材料报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备案,附件:2020年____项目实施方案重庆市南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2年3月17日附件行(产)业分类:____________2022年____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名称:项目实施单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职务/职称:办公电话:手机:项目主管部门:联系人:职务/职称:办公电话:手机:填制日期: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制一、项目所涉产业发展现状(或工作开展情况)(上年度实施此项目单位应简单总结项目实施情况)二、项目任务计划(一)项目任务来由(背景)(二)建设地点及规模(三)项目内容(分项具体说明,直接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等)(七)其它三、资金投入概算(一)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二)资金具体用途和投资标准(三)申请市级项目资金及资金使用环节(要具体说明财政资金使用支持环节、补助标准和额度等)(四)其它四、组织保障措施五、项目实施单位情况(一)单位性质、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二)财务收支和资产状况(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四)申报实施该项目现有条件(包括自筹资金的筹措方案)六、相关单位情况及参与事项表一:项目主要人员与任务分工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职务/职称项目任务分工备注表二:项目评审表评审类别评审内容评审标准评审结果备注业务评审现有条件是否符合项目申报的前提条件业务目标是否能实现预期目标建设内容建设内容是否符合建设规范,2、确定的环节是否符合财政资金管理要求,表三:项目评审专家情况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职务/技术职称联系电话备注评审组长表四:项目申报意见表项目单位意见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