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建设高素质强大人才队伍的若干意见》(台市委发〔2020〕64号)、《关于印发《台州市人才购房优惠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台人才领〔2022〕24号)文件精神,经相关部门审核,赵*婧、张*琼等3人符合我县人才房票申领条件,拟向其核发天台县人才房票,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请予以举报,公示期限:2023年7月4日—2023年7月10日,共7天,举报电话:0576-8393081383812378邮箱:ttrcfwzx@163.com(具体名单见附表)序号姓名工作单位人才类型拟核发房票金额备注1赵*婧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日制本科毕业生10年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一次性给予最高10万元(由住建局负责兑现)新政策2张*琼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坦头小微企业专营支行)全日制本科毕业生10年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一次性给予最高10万元(由住建局负责兑现)新政策3吴*天台县中医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年内购买商品住房,按购房款的50%,一次性给予最高20万元房票补贴,(由住建局负责兑现)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