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四川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考核评估办法》(川科外〔2021〕1号)和《四川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川科政〔2022〕8号),科技厅组织开展了2021—2022年四川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周期评估,经基地自评估、专家评审、厅处务会讨论、厅基地联席会审议、厅务会审议等程序,形成了周期评估结果,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7月3日—2023年7月7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科技厅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署名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不受理匿名材料,联系方式:国际科技合作处028-86669687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学道街39号四川省科学技术厅410办公室(邮编:610016)附件:四川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周期评估结果(2021-2022年)四川省科学技术厅2023年7月3日附件:四川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周期评估结果(2021-2022年).doc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