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教育厅等13个部门联合印发的《江西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赣教规字〔2022〕6号)、《江西省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赣教规字〔2022〕7号)等文件精神,按照重新审批工作流程,我局拟对樟树市荷之舞艺术培训有限公司等21家已有机构予以行政许可,公示时间为2023年7月3日至7月11日(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电话或书面向我局反映情况,反映人应使用真实姓名、身份、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联系地址:樟树市药都南大道27号教育体育局,联系电话:0795-7160706,樟树市重新颁发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名单(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