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管理,制定《雅安市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雅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雅安市科学技术局雅安市财政局2023年6月28日雅安市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市级工作室)管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组织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组织专家评审确定的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本办法所指项目资金包括市人才开发专项资金支持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的资助资金、县(区)财政安排的配套资金及行业企业支持资金、自筹资金等,第四条市级工作室应由我市部分在技能含量较高的行业和企业工作的高技能人才,第二章项目申报与评审第六条市级工作室申报应符合以下条件:(一)技能大师的资格条件应当是全市某一行业(领域)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并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的高技能人才,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及包括场所、设备在内的必要的工作条件,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及包括场所、设备在内的必要的工作条件,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及包括场所、设备在内的必要的工作条件,第九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适时会同有关市级部门定期组织开展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交流活动,第十一条市级工作室建设单位要做好以下项目资金管理工作:(一)建立完善资金管理制度,应及时完善并严格执行本单位进行项目申报时制定的《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经费管理实施细则》,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有关市级主管部门负责对市级工作室建设项目单位的日常指导和管理,第六章项目产出第十八条市级工作室应形成以下项目产出:(一)建立完善的技能大师工作室制度、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