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工信数据〔2023〕252号各设区市工信局(大数据产业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加快推动区块链技术和产业创新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20〕45号)和《关于印发<江苏省区块链产业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苏工信数据〔2020〕537号),结合人社部、工信部《区块链应用操作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区块链工程技术人员国家职业技术技能标准》,进一步推动区块链技术创新与应用,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区块链技术创新应用试验区和产业人才培训基地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估对象(一)区块链技术创新应用试验区在区块链技术研发或应用方面具有一定特色的省级及以上软件产业园、互联网产业园、大数据产业园、经县及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和其他产业集聚区等,(二)区块链产业人才培训基地在江苏省境内依法设立的具有相应培训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二、申报要求1、请各设区市工信局(大数据产业主管部门)组织指导本地区开展评估申报工作,2、各申报单位依据评估要求(见附件),连同附件材料报送所在市工信局(大数据产业主管部门)(含电子版及纸质材料各1份),3、各市工信局(大数据产业主管部门)依据评估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推荐意见,于7月28日前将推荐结果加盖公章后连同申报材料(含电子版及纸质材料各1份,4、我厅将组织专家对推荐评估对象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开展现场评估,三、联系方式联系人:卜浩宇孙飞电话:025-69652745025-69652663邮箱:gxt_dsjc@163.com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6号苏兴大厦1002室邮编:210008附件:1.江苏省区块链技术创新应用试验区评估指标2.江苏省区块链产业人才培训基地评估标准3.申报书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3年6月27日附: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区块链技术创新应用试验区和产业人才培训基地评估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