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根据坪山区“智能车、创新药、中国芯”三大主导产业人才培养、引进和管理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坪山区“聚龙领军人才”(A、B、C类)的认定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一、业务受理2023年7月3日至2023年8月31日在坪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14号人才业务综合窗口办理(节假日除外,窗口电话:85208607,业务电话:28398726),逾期不受理,二、名额分配2023年度坪山区“聚龙领军人才”(A、B、C类)评审认定总名额不超过120人,每个产业名额不超过40人,评审名额优先满足A类、B类,每个申请单位推荐2023年度“聚龙领军人才”(A、B、C类)人才总数不超过10人,三、有关要求申请单位根据政策要求,参照申请指南(附件3)和申报指引(附件1)准备被推荐人的申请材料,单位审核后统一向区人力资源局人才业务综合窗口提交纸质版申请材料(一式两份),电子版申请材料和单位推荐人信息汇总表(附件2)发送到邮箱:zourong@szpsq.gov.cn,附件:1.2023年度“聚龙领军人才”(A、B、C类)申报指引2.申请单位被推荐人信息汇总表3.产业人才政策申请指南深圳市坪山区人力资源局2023年7月3日附件:1.附件1:2023年度“聚龙领军人才”(A、B、C类)申报指引.wps2.附件2:申请单位被推荐人信息汇总表.xls3.附件3:产业人才政策申请指南.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