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为促进我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技创新,决定开展2023年度建设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重点内容申报的科研项目应重点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能够为促进建设领域管理理念、管理模式和技术水平的创新提供理论依据和技术支撑,主要包括: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未来社区建设、未来乡村建设、城市有机更新、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业治理与创新、住房保障、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城乡绿色发展、低能耗低碳建筑技术、绿色建筑、绿色建造、现代建筑结构关键技术、工程施工及质量安全技术、抗震减灾技术、老旧小区综合改造适用技术、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与运维技术、水污染治理和水处理、城乡垃圾分类处理和资源化综合利用、新型建筑工业化、智能建造、数字信息化技术、工程造价等,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科研项目时,(二)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人员,一般应具有本领域或相关领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三)申报单位应拥有相关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四)项目研究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五)项目研究开发经费由申报单位自筹,(六)申报单位填写《浙江省建设科研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厅直各单位以及有关高校、科研院所要认真做好本地(单位)的申报推荐审核工作,四、申报时间请项目申报单位于2023年8月15日前按要求完成网上申报工作,0571-88053231申报系统技术支持联系电话:18871727869附件:浙江省建设科研项目申报表.doc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