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政府合同管理,维护街道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圳市宝安区政府合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福海街道的实际情况,我街道制定了《福海街道政府合同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将《福海街道政府合同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恳请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从2023年7月1日起至2023年8月1日止,欢迎社会各界人士于2023年8月1日前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提出意见,我们将认真研究采纳合理的意见建议:(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办事处综治维稳中心,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塘尾迎春路2号(邮编518103),信封上注明“《福海街道政府合同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社会公众意见”字样,(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Fuhaisifa@baoan.gov.cn,(三)通过填写网页下方的意见征集表等提出建议意见,附件:福海街道政府合同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办事处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