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丽水市关于加快新时代人才科技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丽委人[2022]2号),引导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高质量发展,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快速成长,构建良好的科技创业生态,打造最优的市场营商环境,根据《浙江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浙江省众创空间备案管理办法》(浙科发高〔2021〕24号),我局修订了《丽水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意见建议请于7月12日前反馈我局,联系人:高新与成果处(基础处)吴庆燕联系电话:0578-2051813;电子邮箱:450840405@qq.com来信地址:丽水市灯塔街157号508办公室,邮政编码:323000附件:《丽水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丽水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6月30日丽水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