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建质〔2013〕171号)和《广东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BJ15-65-2021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规范质量验收流程,加强监管力度,规范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程分部施工质量验收流程,监督记录要及时抄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城乡建设管理股代收),为工程落成后的运行管理和绿色建筑评价做好准备,(三)实行绿色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查验制度,强化过程的监管,1.局内设机构城乡建设管理股要切实履行行政监管职责,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行在线办理、实时查询、信息化管理等工作模式,并把有关抽查意见和监督记录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城乡建设管理股代收),要及时报告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城乡建设管理股代收),1.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对绿色建筑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并根据预评价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