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支持标准1.择优按不超过实际投入金额的30%给予实施主体或运营主体最高500万元一次性补贴,2.单个申报主体每年奖励金额累计不超过15万元;3.参评前须经区商务局社区服务科备案,给予申报主体20万元一次性奖励,给予申报主体10万元一次性奖励,给予申报主体5万元一次性奖励,(二)申报条件2023年以后落户温江区且年度经济贡献达到30万元及以上的平台型电子商务企业,2.申报主体不得就同一事项重复申报本政策条款以外区级其他产业扶持政策相同条款支持,2.申报主体不得就同一事项重复申报本政策条款以外区级其他产业扶持政策相同条款支持,(三)支持标准1.一次性奖励10万元,2.申报主体不得就同一事项重复申报本政策条款以外区级其他产业扶持政策相同条款支持,3.企业在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填报的申报年度及上年度同期销售额的同比增长证明材料,3.企业在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上申报年度及上年度同期销售额的同比增长证明材料,(三)支持标准楼宇商务办公面积区域内入驻企业合计经济贡献首次达3000万元(含)至5000万元(不含)的,咨询电话:028-82668503第十三条入驻、购买服务奖励支持方向一:入驻天府商务服务区云上平台奖励(一)支持对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制度健全、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六)其它说明1.本条款不受地方经济贡献限制;2.申报材料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