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22〕13号)及省市配套文件、《广州市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理财和资管中心实施方案》等要求,发挥好金融在助力提升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枢纽功能中的积极作用,培育国内外行业领先、具有较强影响力的资产管理机构,集聚一批专业化、国际化、创新型资产管理人才,打造资管机构和人才“集聚地”,以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广州南沙)跨境理财和资管中心助力打造“立足湾区,协同港澳,面向世界”的重大战略性平台,开发区金融局草拟了《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关于推动跨境理财和资管高质量发展的扶持办法》,按照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社会公众可提出建议和意见并说明理由,请于2023年7月30日前通过以下途径提交:1.电子邮件发送至电子邮箱nsjrjzhengcefaguizu@gz.gov.cn;2.书面信函邮寄至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明珠开发大厦19楼金融局邮政编码:511455,社会公众提交意见请留下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附件:1.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关于推动跨境理财和资管高质量发展的扶持办法(征求意见稿)2.公众意见征询表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工作局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