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农业科技园区: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和科技部《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指导意见》,推动我省新型研发机构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四川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管理办法》(川科政〔2023〕2号)有关要求,现组织2023年度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申报工作,二、申报条件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备案需满足的条件,详见《四川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管理办法》(川科政〔2023〕2号)第二章和第四章第十八条相关要求,三、申报材料(一)四川省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申请表(附件1),四、申报程序由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各市(州)科技管理部门、国省级高新区、有关农业科技园区(园区名单见附件3)归口组织申报和推荐,申报机构向归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盖章后的纸质申报材料,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予以推荐的将纸质申报材料与电子文档一并统一报送科技厅(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择优确定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名单,在科技厅网站上进行公示,科技厅发布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名单,附件:1.四川省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申请表2.佐证材料清单3.组织申报和推荐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的农业科技园区名单四川省科学技术厅2023年6月28日附件:附件1四川省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申请表.docx附件2佐证材料清单.docx附件3组织申报和推荐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的农业科技园区名单.docx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