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县(区、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3〕17号)要求,现将2023年中央财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19793万元(详见附件)下达你们,省财政厅直接对省直管县办理资金调度,一、按照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修订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1号)要求,确保在5月底将补贴发放到农民手中,二、本次一次性补贴资金发放对象为实际种粮农民,以及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村、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补贴发放对象,对于流转土地种粮的个人和组织,确定补贴发放对象,各地应结合省级分配下达的一次性补贴资金额度、实际播种面积等情况综合确定补贴标准,三、各地要按照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印发的《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发放实施方案》要求,精准化、规范化开展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及时将一次性补贴资金发放到实际种粮农民手中,附件:1.2023年中央财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安排情况表2.2023年中央财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绩效目标分解表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农业农村厅2023年5月4日附件1:2023年中央财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安排情况表.xls附件2:2023年中央财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绩效目标分解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