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知识产权权益分配制度改革试点,建立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分析制度,(省知识产权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版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实施知识产权高标准保护(九)完善知识产权地方法规政策体系,推动实现长三角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和实施机制一体化,深化知识产权审判制度改革,深入推进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权利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制度,推进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司法审判与专利确权联动审理,完善知识产权鉴定制度,推进知识产权鉴定机构建设,严格落实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制度,探索建立财政资助项目形成知识产权信息披露制度,建立知识产权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省知识产权局、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统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九)深化自贸试验区知识产权管理,完善知识产权领军人才、骨干人才梯队培育政策体系,完善部门沟通协调和工作联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