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核,同意下列绿色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或基地创建单位享受绿色食品认证补助,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自2023年6月29日开始至2023年7月5日止,如有异议者,请书面和电话向区农业农村部门反映,联系电话:020-80549531,联系人:万先生,番禺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6月29日序号生产经营主体或基地创建单位名称申请补助类别证书编号生产规模(亩、吨)补助数量(个)补助金额(万元)1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绿色食品续展认证LB-51-20181912779ALB-51-20181912780ALB-51-20181912781ALB-51-20181912782ALB-51-20181912783A150吨572广州市番禺区悦佳水果专业合作社绿色食品续展认证、参加博览(展览)会LB-18-21121918768ALB-18-21121918769A200吨25.5(注:1.每个绿色食品产品、绿色食品生产资料、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在标志使用有效期内只准申请一次,2.此表由所在区政府网站或本部门网站上公示,)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