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3年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补助资金共409.955万元(具体项目、金额等详见附件1、2)提前下达给你们,支出列“2050201学前教育”科目,按程序拨付使用,且保持不变,应按规定接收上级下达的转移支付项目,在一体化系统中及时下达包含“三保”标识的指标,不得随意增加、删减和修改,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三、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全面实施“三保”资金专户管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财预〔2022〕52号)等有关制度规定,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五、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