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应对农资价格上涨对实际种粮农民的增支影响,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国家继续实施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政策,中央财政下达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5.7亿元,分配我市补贴资金2899万元,在自治区资金下达后,已将该项补贴资金下达至各旗区,一、补贴对象此次补贴资金发放对象,既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二、补贴标准及依据各旗区结合资金额度、粮食播种面积等情况综合确定本区域内旗县补贴金额,补贴依据为水稻、小麦、玉米和大豆等粮食作物播种面积,可适当兼顾薯类等其他粮食作物播种面积,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至实际种粮农民手中,释放支持粮食生产的积极信号,使实际种粮农民真正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