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扬州市广播电视季度新闻奖评选办法》等有关规定,6月27日,我局组织专家对有关单位报送的2023年第二季度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作品进行了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28日-2023年7月2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扬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反映,地址:扬州市邗江区秋雨东路29号1号楼212室,联系人:钱香林电话:0514-87370550邮箱:YZ87370550@163.com附件:2023年第二季度扬州市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作品推优评审结果汇总表扬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