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企业应用资源池服务商产品开展上云上平台工作,相关通知如下:一、申报主体条件(一)项目申报主体包括:在宝安区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二)项目申报主体要求:属于企业的,二、消费券兑现条件(一)服务商应属于宝安区工业互联网资源池企业,(二)服务商接受消费券并为消费券申领企业提供产品或服务,(三)服务商提供消费券及项目服务合同、交易发票、收款流水等凭证材料,三、兑现标准对上云上平台的企业,四、申报材料(一)《服务商上云上平台补贴消费券兑现申报表》,(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之一,(五)服务商兑现证明材料,无需再次提供消费劵申领表)五、申报流程上述项目为一般项目,申报主体在受理期限内登录宝安区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https://qqzq.baoan.gov.cn)搜索申报项目,六、纸质材料提交方式宝安区各街道行政服务大厅现场办理地址为:1.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永嘉路新安综合服务大楼(万达广场旁)2.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宝民二路110号1-2楼行政服务大厅(恒丰海悦酒店对面)3.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凯成二路17号政务楼一楼航城街道行政服务大厅4.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福永大道303号万福大厦一楼行政服务大厅5.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和平社区永和路北8号福海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6.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银图路1号一楼行政服务大厅7.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上寮企安路3号行政服务大楼8.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金开路1号东方二六大厦二楼行政服务大厅9.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罗田社区燕罗公路190号(罗田市场斜对面)10.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育才路1000号石岩文化艺术中心一楼石岩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七、申报时间网上申报时间:2023年6月28日一7月18日纸质材料接收时间:2023年6月29日一7月19日八、注意事项1.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项目申报事宜,2.企业应按照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申请材料,网上申报后打印通过预审的申请表装订在第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