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规范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开拓国际市场、进口贴息、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的申报、审核、入库等工作,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开拓国际市场、进口贴息、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综合评价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23〕171号)、《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3业务年度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23〕60号)等文件精神,并就有关申报、管理使用等工作事项通知如下:一、资金支持重点内容(一)开拓国际市场项目,1.对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培育区)内企业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的产品(不含旧品)金额给予进口贴息支持,以一般贸易、保税贸易、租赁贸易方式进口的对应商品(不含旧品)金额给予进口贴息支持,3.对企业(单位)以一般贸易、租赁贸易方式进口列入《广东省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9年版)》中的技术(不含自关联企业引进的技术)和产品(不含旧品)给予进口贴息支持,二、资金申报及审核入库(一)资金申报开拓国际市场项目及进口贴息项目申请企业于7月7日前报至所属辖区商务主管部门,高新区企业服务局、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收取的企业纸质申报材料数量根据辖区实际情况自行决定,2023业务年度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由各承保保险公司在2023年8月2日前将1-7月实际发生的项目及8-12月预估项目发生额填入2024年项目入库明细表(附件3-5)盖章报送至市商务局,(二)资金审核入库及拨付市商务局将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整理,由市财政部门按财政预算级次及国库管理规定办理预算下达和资金拨付手续,(三)专项资金监督检查高新区企业服务局、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对本地区、企业、单位的申报项目及材料真实性、资金使用进度、项目实施、监督跟进等负责,高新区企业服务局、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应于资金拨付后一个月内向市商务局报送2024年度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事项的使用情况(包括资金拨付到位情况、资金使用效果、绩效自评情况、存在问题及建议等,7.同一项目已获取商务领域中央或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附件:1: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开拓国际市场项目入库申报指南.doc2: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进口贴息项目入库申报指南.wps2-1:广东省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9年版).pdf3:2023业务年度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入库申报指南.doc3-5: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入库明细表.xls清远市商务局2023年6月27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对外贸易科魏薇3363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