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要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和文化旅游发展规划,将文化旅游项目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对城镇村建设用地范围以外的文化旅游基础设施项目(不包括以招拍挂形式取得土地的经营性配套设施),对纳入省级以上重大项目用地清单的单独选址类文化旅游项目,对符合批次用地报批情形且纳入省重点项目名单的文化旅游项目,各地要安排不低于5%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用于乡村重点产业项目用地,优先保障乡村文化旅游设施用地,文化旅游设施项目应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六、符合相关条件的用地可不办理转用征收手续,在不涉及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不占用公益林、不破坏生态环境、不影响地质安全、不建设永久设施的前提下,在不改变用地主体、规划条件的前提下,符合下列情形的文化旅游项目,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依法使用自有建设用地自办、或者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共同参与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文化旅游项目建设,十、优化文化旅游项目规划用地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