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庆建发〔2023〕34号文件和庆政办发〔2011〕174号,经审核,以下1名人员符合住房补贴申领条件,现将《住房补贴申领公示情况表》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来电或来访的形式向县水利局信访接待室反映情况,公示期:2023年6月28日至7月7日共10天,监督电话:0578-6123566住房补贴申领公示情况表编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离退休执行时间职务或职称94年底前工龄享受住房补贴面积标准m2房改房住房困难补助费补差面积m2住房货币补差发放住房补贴(元)备注本人或配偶面积m2领费时间补贴金额一次性住房补贴工龄住房补贴小计1吴文朋男1963.041979.112023.04副高1590本人80.02无09.98157260421762176叶根梅女1962.101986.082017.1干部配偶庆元县水利局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