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院校: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促进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十条措施的通知》(闽人社文〔2023〕73号)精神,现将《南平市促进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十条措施》印发给你们,各县(市、区)要严格履行毕业生就业工作属地责任,各高校要强化毕业生就业工作主体责任,确保完成本地本校毕业生就业目标任务,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各高校要加强协同配合,确保完成本地本校毕业生就业目标任务,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高校要结合实际,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市、县人社部门要成立工作专班,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进一步细化工作要求,压实工作责任,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纳入各县(市、区)促进就业目标责任制考评和绩效考核内容,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开展专项调研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