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财会发〔2023〕16号各市、州、直管市、林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为促进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预算法》等现行的法律法规以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22〕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实际情况,对《湖北省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发展资金管理办法》(鄂财注规〔2018〕8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湖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1.湖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湖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湖北省财政厅2023年6月1日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相关附件:湖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doc湖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