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上年度出现农产品质量抽检不合格、限期整改不到位、拒绝监督检查、例行检查,提出资金分配初步方案,提出资金分配建议方案,督促各单位及时更新报送项目资金拨付相关信息,按规定使用项目资金,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规范使用,已拨付的项目资金由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将已拨付资金收缴财政专户,对拒不退还项目资金的,下达补助资金文件,限期整改,停止资金拨付并根据相关规定收回项目资金,全面客观评价项目资金使用、项目监管、任务完成、实施效果等情况,第二十五条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加强项目资金监管,情节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