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沙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21年城乡建设品质提升正向激励省级奖励资金的通知》(闽财建指〔2021〕154号)和《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提升财政服务效能的九条措施的通知》(明政办〔2021〕17号),现下达你单位2021年城乡建设品质提升正向激励省级奖励资金1500万元,统筹用于本地区城乡建设品质提升相关项目支出,款列“2120399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政府经济分类科目为“50302基础设施建设”,指标来源省财政厅,请按规定填报绩效目标申报表,由城市建设品质提升工作组办公室报送至省住建厅备案,并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附件: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申报表三明市沙县区财政局2022年3月15日附件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申报表(2021年度)项目名称主管部门(单位)名称及部门预算编码补助区域总体目标绩效指标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指标解释指标值产出指标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