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现启动2023年宝安区创新集聚区(科技桃花源)国高企业集聚奖励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内容对科技桃花源和创新集聚区内2022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分档给予奖励,在宝安区开展实际经营活动的企业,(二)申报企业为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且纳入宝安区“四上”企业库,(三)企业注册地址位于已认定的科技桃花源内,(四)申报企业2022年度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5亿元、10亿元,三、申报方式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搜索申报项目“宝安区创新集聚区(科技桃花源)国高企业集聚奖励项目”,并按程序提供纸质材料,四、申报程序申报采用网上填写信息、纸质材料受理的方式,时间:2023年6月28日—7月12日(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纸质材料则视为放弃申请),五、注意事项1.企业应按照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申请材料,六、声明宝安区科技创新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申报单位代理申报事宜,请项目申报单位自主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