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推进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建设,现组织开展2023年工程中心动态评估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估对象2019年、2020年认定通过的921家工程中心和2020年动态评估结果为“整改”的182家工程中心(附件1),从4个方面开展评估:1.研发活动开展情况:近3年开展的科研活动情况,近3年新建的研发试验场地、科研平台,4.取得的标志性成果:近3年取得的标志性科技成果情况,请各地市科技主管部门及时将本通知传达到所辖区域被列为本次评估对象的工程中心,工程中心依托单位登录“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创新服务平台(http://www.gdetrc.net)”(以下简称“服务平台”)进行账号注册,工程中心于7月7日17:00前填写并上传评估材料,包括:《工程中心年度报告》(模板详见附件2)、有工程中心主任签字和加盖依托单位公章的《真实性承诺函》扫描件(模板详见附件3)、《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动态评估总结》以及相关佐证材料(模板详见附件4),各地市科技主管部门对所辖区域工程中心评估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有效性进行核实把关,于7月14日17:00前登录服务平台完成对评估材料的初审,并汇总上报未按要求提交评估材料的异常工程中心名单(模板详见附件5),五、有关要求与说明(一)请各地市科技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工程中心业务管理工作,电子邮箱:skjt_gcjszx@gd.gov.cn附件:1.2023年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估名单2.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年度报告数据填报表(模板)3.真实性承诺函(模板)4.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动态评估总结(模板)5.异常工程中心名单(模板)广东省科学技术厅2023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