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政策解读链接龙民〔2023〕77号龙岩市民政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龙岩市持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奖励津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县(市、区)民政局、党委组织部、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将《龙岩市持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奖励津贴实施办法(试行)》,可申请持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一次性奖励,可申请持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津贴,上述“持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以下简称持证社工),是指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人员,符合一次性奖励、职业津贴条件的持证社工,于每年6月底前向户籍、居住证或工作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县级民政部门将符合奖励津贴条件的人员汇总并向社会公示,县级民政部门发放奖励津贴资金后,经市民政局审核汇总后作为申请市级持证社工奖励津贴补助资金的依据,(4)持证社会工作者一次性奖励申请审批表(附件2),(4)持证社会工作者职业津贴申请审批表(附件3),市级按照市定持证社工奖励津贴标准和各县(市、区)发放一次性奖励、职业津贴的持证社工人数,2.各县(市、区)要按照不低于市定奖励津贴标准制定出台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4.有关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发放持证社工奖励津贴工作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附件:1.XX县(市、区)持证社会工作者奖励津贴花名册2.持证社会工作者一次性奖励申请审批表3.持证社会工作者职业津贴申请审批表附件下载:附件1XX县(市、区)持证社会工作者奖励津贴花名册.docx附件2持证社会工作者一次性奖励申请审批表.docx附件3持证社会工作者职业津贴申请审批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