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市地方标准立项征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及《江苏省标准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2023年度宿迁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已确定(见附件1),现将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一、严格起草标准各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成立标准编写小组,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要求,起草地方标准文本与编制说明,半年内完成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并上报,1年内征集不少于10家标准相关单位意见,完成标准送审稿、编制说明和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见附件2)并上报,三、项目延期处置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应当于到期前1个月书面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延期申请,同意后方可延期(延长期不超过1年),1年内不再接受同一组织的项目立项申请,附件:1、2023年度宿迁市地方标准制定项目计划2、宿迁市地方标准征求意见汇总表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6月26日(此件公开发布)关于下达2023年度宿迁市地方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