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能投宜宾发电有限公司月江水电站绿色小水电示范创建电站的公示按照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做好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创建管理工作的通知(CSBH【2023】-264号)要求,我县四川能投宜宾发电有限公司月江水电站绿色小水电示范创建工作已完成,经申报单位自评,通过我局审核,拟认定四川能投宜宾发电有限公司月江水电站达到绿色小水电示范创建电站要求,现予公示,若对认定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方式反映或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线索,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25日至7月1日,高县水利局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