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绵阳市生态环境局拟受理四川有印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塑料包装袋(卷膜)生产线》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26日-2023年7月7日(10个工作日),1、项目名称:塑料包装袋(卷膜)生产线2、建设地点: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工业园区芦溪工业区3、建设性质:新建4、建设单位:四川有印包装制品有限公司5、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东莞市利加环保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816--2229889(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传真:0816-2224006邮箱:myxzspk@163.com通讯地址:绵阳市科创园区玉泉中路10-1号邮编:621000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四川有印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塑料包装袋(卷膜)生产线公示本.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