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泰安讯近日举行的第二届泰安市文化旅游发展大会发布《关于促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奖补政策》,明确从产业质量提升、文旅市场开拓、文旅市场消费三个方面进行奖补,最高可奖补200万元,对新评定为国家5A级、4A级景区的,分别一次性给予200万元、80万元奖励,分别一次性给予200万元、100万元奖励,在文旅市场开拓奖补方面,当年新评定为5A级、4A级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50万元,在文旅市场消费奖补方面,对新评定为国家级、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的运营主体,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文旅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9.5%,文旅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0%。